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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龙岩市2025年广播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9-0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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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龙岩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了《龙岩市2025年广播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将酒店电视终端纳入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范围的通知》(广电办发202422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要求精神,着力推动广播电视终端设备更新换代,助力文旅高质量发展,由我局牵头起草《龙岩市2025年广播电视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送审稿)》。

  二、目标任务

  拓宽电视终端以旧换新政策的覆盖面,改善人民群众收视体验,助力龙岩市文旅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主要分为补贴对象和内容、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规则和流程、其他事项四大部分,具体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内容

  主要适用于宾馆酒店(含民宿),以及养老、教育、文旅、卫生、体育、残疾人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广电收视用户。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1.高清、4K及以上分辨率的电视机按照实际采购经费(不含运输费、安装费等附加费用)的20%予补贴,每台补贴不超过2000元,购买数量不超过客房(实际需求的房间)总数;

  2.广播电视终端设备按照实际采购经费的15%补助。

  3.补贴时间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以设备采购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三)补贴材料

  1.公共服务单位需提交材料

  (1)龙岩市电视机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补贴承诺书(附件3);      

  (3)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及清单(需注明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开票时间需在补贴有效期内)、采购合同或交易凭证(线上平台截图、收货确认单等);

  (4)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安装证明清单(需体现采购企业、采购时间数量安装匹配信息)。

  2.广电收视用户需提交材料

  (1)《龙岩市2025年广播电视领域终端设备以旧换新补贴申请表》(附件2);

  (2)申请补贴承诺书(附件3);

  (3)设备采购发票复印件

  (4)广电网络收视服务系统受理记录;

  (5)广电收视用户身份证复印件。

  注:所有材料需一式两份,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用户需签字确认)。

  (四)补贴流程

   1.机构、宾馆酒店类等公共服务单位:

  (1)申请时间:2025121日前。

  (2)提交审核:机构、宾馆酒店类等公共服务单位于2025121日前向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及市文旅局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审核流程为:各县(市、区)文体和旅游局审核→市文旅局审核。

  (3)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文旅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2.广电收视用户:

  (1)申请时间:2025121日前。

  (2)提交审核:广电收视用户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县(市、区)广电网络公司统一整理后于2025121日前向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提交申请材料。申报材料审核流程为: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市广电网络公司审核→市文旅局审核。

  (3)资金拨付:按阶段汇总补贴数据,经审核无异议后,由市文旅局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市文旅局

  联系电话:0597-3389305